第四十九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决定取消其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
(1)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2)被处驱逐出境的;
(3)弄虚作假骗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的;
(4)在中国境内居留未达到规定时限的;
(5)不适宜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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