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国家坚持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军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共享,提高国防交通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国防交通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平战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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