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使用必要的方式、手段和渠道,在境内外开展情报工作。

版权声明:他人将便捷法律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law.bian-jie.cn/search/law_GKQBF/1/10973.html

点击加入QQ交流群:{{qqQ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