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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