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版权声明:他人将便捷法律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law.bian-jie.cn/search/law_SHBXF/1/45868.html

点击加入QQ交流群:{{qqQ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