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取下列措施:
    (1)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先进喷施技术;
    (2)使用符合标准的有机肥、高效肥;
    (3)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4)使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
    (5)综合利用秸秆、移出高富集污染物秸秆;
    (6)按照规定对酸性土壤等进行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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