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1)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2)从文物商店购买;
    (3)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4)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5)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版权声明:他人将便捷法律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law.bian-jie.cn/search/law_WWBHF/1/50853.html

点击加入QQ交流群:{{qqQ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