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消防救援衔一般根据职务等级调整情况或者工作年限逐级晋升。消防救援人员晋升上一级消防救援衔,应当胜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消防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上一级消防救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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