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3)转让价金;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版权声明:他人将便捷法律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law.bian-jie.cn/search/law_ZZQF/1/27922.html

点击加入QQ交流群:{{qqQ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