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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