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为保证人的合伙组织被撤销后自行公告期限清理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权要求合伙人承担保证责任问题的批复》
法律性质:司法解释
时效性:9
定制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生效日期:1988
发布日期:1988
法律名称 法律性质 时效性 定制机关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为保证人的合伙组织被撤销后自行公告期限清理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权要求合伙人承担保证责任问题的批复》

司法解释 9 最高人民法院 1988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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